食糖保障措施

更多
食糖保障措施
【通知】商务部关于食糖保障措施调查听证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4  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作者:佚名
  

 

各利害关系方:

       根据2016年10月20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关于召开食糖保障措施调查听证会的通知》,听证会报名已于10月27日截止。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 9:00-17:00

       地点: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1号楼8层多功能厅

       二、听证会内容及日程

       本次听证会为食糖保障措施调查听证会。听证会日程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会议于8:30开始报到。请参会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经商务部北门核实身份后至会议室入口处报到,并于8:45前进入会场按指定区域就坐。请各利害关系方严格按照报名人员和人数参加会议。

2.听证会期间,与会人员应当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

3.与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顺序陈述自己的观点,并各自承担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责任。一方陈述观点期间,其他与会人员应当保持肃静,不得对发言人的内容进行提问或者辩论。 

4.听证会期间,听证会主持人要求发言人就发言内容提供或者补充证据的,发言人应当给予充分合作。听证会主持人对违反听证会纪律的行为可以予以警告或者制止。

5.听证会期间,请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静音。未经许可不得将录音、录像设备带入会场。

6.听证会的工作语言为中文。发言如需使用幻灯片,请于11月8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houyan@mofcom.gov.cn

7.会后,各利害关系方可以根据会议情况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于11月15日17:00前提交,包括一式2份文本和相应电子版。

 联系人:周艳  詹亚雄

 电话:+86-10-65198757  65198412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16年11月3日

       附食糖保障措施调查听证会日程

 

 

时间

内容 

8:30-9:00

签到及核对参会人员

9:00-9:10(10分钟)

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

宣读《听证会注意事项》

9:10-9:25(15分钟) 

澳大利亚驻华使馆发言

9:25-9:40(15分钟) 

巴西联邦共和国驻华使馆发言 

9:40-9:55(15分钟)

欧盟驻华代表团发言

9:55-10:05(10分钟)

巴西蔗产联盟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发言

10:05-10:15(10分钟) 

大韩制糖协会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发言

10:15-10:25(10分钟)

希杰第一制糖株式会社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发言

10:25-10:35(10分钟)

大韩制糖株式会社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发言

10:35-10:45(10分钟) 

三养社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发言

10:45-10:55(10分钟)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发言

10:55-11:05(10分钟)

营口北方糖业有限公司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瑞银律师事务所发言

11:05-11:15(10分钟)

日照市凌云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言 

中午

休会

14:00-15:00(60分钟)

 

 

广西糖业协会、广西贵港市甘化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杨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东亚糖业集团、广西东糖投资有限公司、英国糖业(海外)有限公司、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永鑫华糖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湘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上上糖业有限公司、广西华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陆屋欧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那彭欧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钦江欧亚糖业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犀牛角欧亚糖业有限公司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博恒律师事务所发言

15:00-15:10(10分钟)

云南省糖业协会发言

15:10-15:20(10分钟)

广东省糖业协会发言

15:20-15:30(10分钟)

内蒙古糖业协会发言

15:30-15:40(10分钟)

黑龙江省糖业协会发言

15:40-16:00(20分钟)

出口国(地区)政府和协会、出口商补充陈述机会

16:00-16:20(20分钟)

进口商补充陈述机会 

16:20-16:40(20分钟)

申请人补充陈述机会

16:40-16:50(10分钟)

其他补充陈述、主持人提问和机动时间 

16:50-16:55(5分钟)

主持人总结,宣布听证会结束

其他参加方

 

 

大韩民国驻华使馆

泰国驻华使馆商务处

美国驻华使馆

澳大利亚糖业有限联盟

比奥斯福股份公司 

瓜尼拉糖业股份公司

雷曾能源股份公司

圣马丁股份公司

开云官方入口(中国)开云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糖工业协会

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 

广东恒福糖业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英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 

糖人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路易达孚(中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金岭糖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克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营口太古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


 

 

 

 

 

 

 

 

 

声明: 本网信息仅供参考,不得私自用于商业用途。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站授权使用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非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电话:010-58568984、58568979  传真:010-58568974
E-mail:csa@chinasugar.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C座1801-1805
开云官方入口(中国)开云有限公司|协会章程|入会申请|数据报送
开云官方入口(中国)开云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50888号-3    技术支持:云智互联